如果您是留學海外的留學生,如欲學成後返國擔任公職或回台任教者,在返國前務請將畢業證書及歷年成績證明送請台灣駐外辦事處辦理「文件驗證」,相關規定、及費用等可透過台灣駐外館 (外交部領事事務局資訊網) 的網站 ,或直接去電至各個駐外館處索取表格。

如果您是畢業於美國學校的學生,為符合美國學校的規定,除了我方要求的文件資料外,請同學們務必一併附上親筆簽名的英文授權書(範例),授權辦事處查驗個人資料,以加速學校作業。

經辦事處驗證過後之學歷證件即可直接交由用人機關、學校逕予查驗認定,省去從國內郵寄到駐外辦事處申辦驗證後,再送回學校查驗認定的過程,以免徒增作業時間,影響自己的權益。

外國學歷查證認定
畢業回國前請先辦好學歷查證認定手續
Sample-Letter of Authoriz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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