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樂科系的DAAD獎學金,基本上限於申請人本國畢業後的再進修。若在本國無法獲得想要的音樂訓練,而該音樂訓練才有意義,DAAD在例外情況下,才可考慮獎助在德國長期接受音樂訓練。在德國繼續居留者,若其開始居留至提出申請之期間逾一年者,則不得申請本獎學金。

學金為期一學年,視個別情況也可申請延長。各學校依申請人專業項目、學經歷,自行決定年齡限制,一般限廿八或卅歲以下。

此獎學金只適用於就讀德國的國立音樂學院。基本上,音樂學院均提供四學期的基礎後研習課程(Aufbaustudium)。上這種課程並不等於獎學金會自動延長。

由音樂學院教授組成的DAAD專門委員會決定最後甄選結果。除了書面申請文件外,所繳交的錄音帶為評估的主要基礎。

卡式錄音帶必須包括申請人演唱或演奏至少三個重要,且不同風格時期,較高難度的作品其中的一首須為現代音樂。音樂須為完整作品,而非個別的樂章。樂曲的難度應符合申請人目前的程度,樂曲中應包含演奏或演唱技巧的轉換,例如爵士樂曲的演奏,則應至少包含三種不同的風格和節奏。錄音帶須註明錄音時間,時間不得早於一年。聲樂至少為廿分鐘,音樂至少為卅分鐘長。演唱或演奏應錄在卡帶上,並以休息停頓分隔。

錄音帶(卡式或不得已時也可用盤式)必須能在一般錄音機(非錄音室專業錄音機)上播放(速度9.5cm/sec.或19cm/sec.雙軌立體音響);各曲之間以空白帶分隔。

作曲人自請提自己的作品總譜及錄音帶。(卡式或不得已時盤式)。

樂團及合唱團指揮必須繳交本人指揮的錄影帶(VHS PAL, VHS NTSC, -4.43Mhz, PALSECAM, OST或SP-速率系統)。另須附本人演奏樂器的錄音帶。

錄音品質及卡帶上的標示極為重要。

獲得獎學金並不等於獲得音樂學院的入學許可。DAAD協助申請人申請所屬意的學校。因此申請人最好先自行收集學校課程與教授資料,申請時請知會DAAD所屬意的學校與欲師事的教授姓名。DAAD不希望申請人選擇其本國或同一文化的教授。德國在台協會、DAAD台北德國學術交流留學資訊中心以及在波昂的辦公室有各個音樂學院有關資料備查。

各音樂學院自行決定是否許可申請人入學、可否進入指定老師班級、其學經歷的認證及研習需時的長短。若必須參加入學考,學校及DAAD會通知獎學金得主。獎學金在申請人獲得入學許可後始生效。

若沒有音樂學院許可申請人入學,則所頒發的獎學金也會取消。在德國,“音樂學”只能在大學研習。攻讀“音樂學”,獎學金申請辦法與一般科系申請辦法相同。

 

資料來源:教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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