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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獎學金名額: 2 名。 二、獎學金期間:2009年4月1日至2010年3月31日。 三、待遇:
(一)機票費:中華民國桃園機場至日本國沖繩縣那霸機場往返經濟艙機票1張。 四、報考資格:
(一)必須具中華民國國籍並且無日本國籍身份,身心健全者。 五、報名日期:97年9月12日止(以郵戳為憑),上網列印填寫報名表後,掛號郵寄報名,逾期不受理。 六、郵寄地址:台北市中山南路5號 教育部國際文教處第三科,請於信封上註明「報名琉球獎學金甄試」。 七、報名應繳資料:
(一)貼妥2吋半身脫帽光面照片2張、中華民國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之報名表。 * 文件不齊或不符資格者恕不受理、不退件。 八、甄試方式:以中、日文面試(內容包括中琉歷史文化之關係)。 九、甄試日期:97年9月27日(星期六),報到時間另行通知,結束時間視報名人數排定。 十、甄試地點:臺北市徐州路5號。 十一、錄取名額:本部依面試成績結果,擇優錄取正取、備取候選人各2名,正取者由本部薦送琉球大學,正取因故出缺時,由備取者依序遞補。 十二、凡經甄試錄取者,均須填具保證書,並由保證人立保,留學期間因個人因素產生之休學、中輟或退學,琉方得取消全部或部分獎學金支領資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