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在亞洲東北方的日本,是由北海道、本州、四國、九州四大島,及鄰近三千多個小島所組成的。

面積有三十七萬七千七百多平方公里的日本,近年來因「日劇」的發燒及「流行Shoping」的絕佳地點,迅速的成為台灣人旅行的一大勝地。除了英美等英語系國家,到日本遊學現在也成為一大趨勢!但唯一的缺點是生日本生活費稍高。特別是「東京」,因為位於日本的一大重心地點,生活費、消費也因此較其他的城市高出許多,但如果您熱愛日本的風情萬種,那這一點小投資是必須的!



日本語言學校的修業時間可分為一年、一年半、兩年,開學時間大部份在每年的四月與十月份,但也有的學校是在一月和七月開學,不過很多語言學校的開課日期是很彈性的!一般日語課程內容包含日本語的文法與基本的聽、說、讀、寫的練習。不過,語言課程仍可依修習目的之不同,分為「升學」和「純學習日語」的課程,以「升學」為目的之課程,就是開設給計劃將來參加日文考試升學為目標的學生就讀,因此課程除了日本語的學習之外,還包含升學考所需之英文、數學、社會、理化等科目的學習。以「純粹學習日語」為目標的課程,則多以日常生活會話為教學重心,學生也可學習日本的一些文化。



除了私立的語言學校外,日本有些大學、短大、專門學校也附設有語言中心。一般大專院校的語言中心主要是針對準備就讀該校正式課程的學生所開設的,因此學生可以使用大學內的圖書館等設施,設備較齊全。而一般私立語言學校的品質不一,設施也較不如大學附設語言中心那麼齊全,有些語言學校的名稱更是五花八門,從學校到學院都有,故建議最好從「財團法人日本語教育振興協會」所發行的「日本與教育設施要覽」進行了解。

辦理流程註解:

Step 3.「在留資格認定證明書」的交付申請:日本語學校會主動在日本國內,替已通過入學許可的學生向日本各縣市入國管理局、分局提出申請,辦理在留資格認定書的發予。審查內容包括是否真以學習為目的,設施是否有問題, 學費與生活費是否準備充分等。

Step 6.申請外國人登錄證:依日本外國人登錄法規定,若在日停留期間九十天以上,外國人必須在居住地區區役所辦理外國人登錄證,逾期將依法受處罰。故於抵日十四天內,找到住所後,請務必攜帶護照及照片兩張至區役所辦理登記,且學生仍必須於每次辦理簽證在留更新後,於十四天內在攜代護照與外國人登錄證至所居住地區區役所辦理在留期間記載事宜。入境後 九十天以內離境者,可免辦理外國人登錄。詳細情形,請向日本當地之市區村公所詢問。

Step 7. 辦理健康保險:到達日本並確定住所之後,九十天內需向當地市、區役所(即市、區公所) 辦理外國人登錄證,並加入健康保險,申請時必須攜帶護照與相片兩張。

Step 8. 護照登記:抵日後,建議先到台灣駐日辦事處證照組辦理國人護照登記,另至文化組辦理辦留學生登記。未辦護登記者,如果於在日本期間,因證照遺失,要辦理遺失補照登記等事宜時,將會遇到一些不必要的麻煩,所以您抵日後最好抽個空前往台灣駐日各辦事處辦理護照登記事宜。

日本政府早已在1996年12月20日廢除入國管理法中有關留學或就學生必須提供在日保證人的條文規定。若您一開始是申請進日本語言學校,可以先不用擔心保證人一事。但是您在日本期間,仍有可能在一些狀況下,被要求提出保證人,例如:在申請其他學校時常需要保證人,原因是「為學費的支付能力做保證」,另外如果您要在日本租房子、打工時,也有可能必須要提出一個保證人,當遇到這些狀況時,可以找學校老師協助。更多日本相關資訊,可詢問:

日本交流協會 (台北市松山區慶城街28號)
電話:(02) 2713-8000 傳真:(02) 2713-87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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