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前言
德國的專科學院(Fachhochschule,英文全稱University of Applied Sciences)是德國新型之高等教育機構。近年來屢被稱為「現代工業社會之高等學府」。約三十多年前專科學院成為德國高等教育機構之一部份,爾後並獲蓬勃發展。此一積極發展一方面由於工商企業界對其畢業生之高度肯定;另一方面亦因政府對其實務取向之教學倍加讚揚及其學生人數之持續成長。專科學院除為德國高等教育體系內之一環外,亦為德國技職教育體系內之職業進修深造教育機構。為瞭解專科學院在德國之發展,辦理情形及其在德國高等教育所扮演的角色與地位,擬就后列部份予以說明:一為德國的大學校院體系內之專科學院,二為專科學院之教學、研究及國際合作;三為專科學院在德國高等教育之角色與地位及未來發展。
二、德國的大學體系內之「專科學院」(University of
Applied Sciences)
(1) 專科學院之沿革及發展
德國的高等教育自一三八六年開辦海德堡大學以來,迄今已逾六百多年歷史,在這六百年當中,高等教育之發展,主要可以第二次世界大戰劃分為二個階段。戰前,德國之高等教育係一種菁英教育,以培養領導階層及高級專業人才為主。二次大戰後受到民主平等思潮之影響,無論校數或學生數均逐漸增加,高等教育進入另一個階段。特別是一方面因戰後科技進步,職業上之要求提高,另一方面因國家面臨重建,亟須各項建設人才,導致高等教育多樣化之型態出現。一九六八年七月五日各邦總理之基礎宣言倡議創建專科學院。隨著同年十月三十一日各邦專科學院制度一致化協議之締結,獨立之專科學院應運而生。一九六九年至一九七一年間在舊西德地區紛紛將原有之工程師專業學校、造型設計專業學校擴充設立專科學院。七十年代初期部份工業類別之專科學院並與教育學院合併成立綜合學院(Gesamthochschule)。
兩德統一後,德東地區亦自一九九一年起普遍設立專科學院,目前全德共約有一百五十二所專科學院,其中二十五所係東西德統一後在德東地區所創設。上述一百五十二所專科學院一般均為公立,少數部份私立(主要為教會所創設之專科學院)。此外尚有三十二所屬行政機構內部之專科學院。
(2)任務及特性
專科學院與一般大學校院一樣具有下列諸項任務:
a. 透過研究、教學致力於學術及藝術之維護與開發。
b. 為要求運用學術知識與方法或藝術能力之職業工作做準備。
c. 促進國際(特別是歐洲)高等教育之合作及交流。
d. 促進學術知識及科技之移轉。
惟專科學院在德國高教體系內另有其特性:其教學及課程係特別針對職業工作之要求作考量,其研發工作亦為應用導向為主,因此,應用導向之研究及開發工作亦為專科學院另一重要任務。同時應用導向之研究工作也使專科學院之教授更能將教學與職業上實務工作及其發展緊密結合。由於專科學院招生及設科特別顧及設校地區之經濟需求情形,因此,專科學院並無一致之設校標準,八十年代以還,專科學院之規模逐步擴充,並特別玫力於技術及知識移轉工作,專科學院對地區經濟發展之意義更形重要。
(3) 師資及學生
專科學生之人事結構與其他大學一樣分為學術工作人員與非學術性之行政人員。一九九八年德國地區之專科學院計有學術工作人員14500人,行政人員13500人。專科學院由70年代初期成立以來,自一九七五
-
一九八五年之十年間人事結構未變動,直至一九八五年由於新設科系,方增加人員。
一九九八\九九學年度全德專科學院註冊學生計約403700人(比較一九七五年之142332人約增加2.8倍)。由於入學學生人數持續成長,造成實際就讀人數遠超過可容納之就學人數許多,一九九八年德國地區之專科學院計僅有210000個就學位置,而實際在學人數卻有403700人,其中新生人數約74000人。
與一般大學一樣,專科學院之教學工作由教授負責。受徵召出任專科學院之教授須具特殊之資格;除具大學畢業(德國大學畢業即為研究所畢業)學歷外,並須具有能從事學術工作能力之證明(此證明一般係指博士學位)或具從事藝術工作之特別能力。此外尚須具備教學資格(此資格一般以教學經歷或曾受教育學方面之訓練取代之)以及至少五年以上之職業實務經驗,其中至少三年為非大學校院之工作。上述教授資格之要求均明載於德國大學法總綱及各邦之大學校院法規中。事實上,唯有教授們之專業職業經驗與其學術專業之資格能力相結合,方可確實執行專科學院之獨特任務。
教授們之上課時數大約每週十六小時。許多邦對積極從事研究之教授們則縮
減其授課時數。另亦有部份邦規定,教授工作每滿四年後,可停止授課六個月,並赴企業界從事一學期之實務工作,以利教學與實務密切結合。
資料來源:駐德國代表處文化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