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加兩國短期學生(大學部)交換計畫   
  推薦辦法 (二○○○∼二○○一年)

資料提供:國際文教處
出版者:     教育部

委辦單位  :教育部
主辦單位  :中加高等教育會議國家秘書處
執行單位  :國立台灣大學國際學術交流中心
計畫負責人:國際學術交流中心主任徐木蘭教授
專任助理  :游馥嘉
地    址  :106台北市羅斯福路四段一號
聯絡電話  :(02)2362-3221 或(02)2362-6801
傳    真  :(02)2362-0096
電子郵件  :cfia@ms.cc.ntu.edu.tw
網    頁  http://140.112.164.30

一、 參與交換學校

(一)加拿大
英 語 組
Acadia University (NS)
http://www.acadiau.ca/
Nipissing University (ON)
http://www.unipissing.ca/
University of Alberta (AB)
http://www.ualberta.ca/
University of Ottawa (ON)
http://www.uottawa.ca/
University of British Columbia(BC)
http://www.ubc.ca/
University of Northern British
 Columbia (BC)
http://www.unbc.ca/
Carleton University (ON)
http://www.carleton.ca/         
Nova Scotia Agricultural College
(NS)
http://www.nsac.ns.ca/
Dalhousie University (NS)
http://www.dal.ca/         
Nova Scotia College of Arts and 
Design(NS) 
http://www.nscad.ns.ca/
University of Calgary (AB)
http://www.ucalgary.ca/
The University of Regina(SA)
http://www.uregina.ca/
BrandonUniversity(Manitoba)
http://www.brandonu.ca/
Ryerson Polytechnic University(ON)
http://www.ryerson.ca/
University College of Cape Breton
(NS)
http://www.uccb.ns.ca/
Saint Mary's University(NS)
www.stmarys.ca/
University College of the Cariboo
(BC)
http://www.cariboo.bc.ca/
 
Simon Fraser University(BC)
http://www.sfu.ca/
Concordia University(QC)
http://www.concordia.ca/
 
University of Toronto(ON)
http://www.utoronto.ca/
University of Guelph(ON)
http://www.uoguelph.ca/
Trent University(ON)
http://www.trentu.ca/
The King's University College(AB)
http://www.kingsu.ab.ca/
University of Waterloo(ON)
http://www.uwaterloo.ca/
Lakehead University (ON)
http://www.lakeheadu.ca/
Wilfrid Laurier University(ON)
http://www.wlu.ca/
The University of Manitoba
(Manitoba)
http://www.umanitoba.ca/
 
University of Victoria(BC)
http://www.uvic.ca/
 
McMaster University(ON)
http://www.mcmaster.ca/
  University of Western Ontario(ON) http://www.uwo.ca/
Memorial University of New
foundland(Newfoundland)
http://www.mun.ca/
University of Winnipeg(Manitoba)
http://uwinnipeg.ca/
Mount Allison University(NB) http://www.mta.ca/ University of Windsor(ON) http://www.uwindsor.ca/
     
York University
http://www.yorku.ca/
  
法 語 
      組
Ecole de Hautes EtudesCommerciales
(QC)
http://www.hec.ca/
Universite Laval(QC)
http://www.ulaval.ca/
Universite de Montreal(QC)
http://www.umontreal.ca/
Universite de Sherbrooke(QC)
http://www.usherb.ca/
備註:
      1. 本名單由加拿大大學暨學院聯盟提供。
      2. 註明*號學校為加拿大主辦單位強力建議學生優先選擇的學校。


(二)我國
台灣大學 中山大學
台灣師範大學 國立藝術學院
中興大學 中正大學
成功大學 義守大學
東吳大學 華梵大學
政治大學 銘傳大學
東海大學 世新大學
清華大學 雲林科技大學
交通大學 長榮管理學院
淡江大學 朝陽科技大學
台北醫學院 東華大學
逢甲大學 台北科技大學
中央大學 台北護理學院
靜宜大學 暨南大學
大同大學 南華大學
輔仁大學 南台大學
高雄師範大學 台南女子技術學院
彰化師範大學 樹德技術學院
陽明大學  
二、交換學生甄選辦法 
 1. 英語區研習組 
    (1)第一階段甄選 
           採IELTS語言能力測試,選出所有參加測試學生成績達6.0以上者,
           以便進行第二階段甄選。(IELTS測驗6.0約等於托福580分)    
    (2)第二階段甄選 
           第一階段選取出的學生,按人文藝術、理工、社會科學、商管、及
           醫農五類分組,送「中加兩國短期學生(大學部)交換計畫」各組
           評審委員,依據該生成績、自傳、學習計畫以及口試表現等加以評
           比,由本計畫籌備委員會依成績高低,配合學生選擇加拿大交換學
           校意願順序,依序選出前二十一名正取生,備取生十名。 

*註:加拿大醫學院為學士後教育,醫學院學生可能會面臨選課及學分抵免問
       題,申請前請慎重考慮。

 2. 法語區研習組:
        第一階段甄選由法語區研習組評審委員出題測試法語能力選出若干名
       (測驗時間、地點與英語區研習組同),再與英語區研習組同時進行第
        二階段評比,依成績高低排列,原則正取兩名,備取兩名。

 3. 第二階段甄選成績計算方式:
	每位學生經由三位評審委員評估其所提書面資料(佔50%)包含:該生
        成績、自傳、學習計畫等,以及口試表現(佔50%)所得成績,取其算  
        術平均為學生之最後代表分數。

 4.第一階段甄選之語言能力測驗成績將不列入第二階段成績計算。


三、報名期間及方式:
 
    報名期間:即日起至各校校內初選截止日止。
    報名方式:由我國參加交換計畫之學校備函推薦報名。


四、接受推薦方式及截止日期:

    我方參加交換計畫之各校,請於中華民國八十九年三月十七日(星期五)
    中午十二時前,備校函薦送該等學生報名資料及英文測驗報名費三千五百
    圓整(郵局匯票抬頭澳洲大學聯盟)(報名法語區研習組者免繳該項費
    用)至中加高等教育會議國家秘書處(國立臺灣大學國際學術交流中心,
    地址:106台北市羅斯福路四段一號國立台灣大學國際學術交流中心,以本
    秘書處收文日期為準。聯絡電話:02-2362-3221或02-2362-6801,傳真號
    碼:02-2362-0096)。

五、測驗地點與時間

(一)第一階段甄選(語言能力測驗)
  1. 英語區研習組(含人文藝術組、理工組、社會科學組(含法律)、商管組
     及醫農組)採澳洲大學聯盟協辦之IELTS英語測試:
     秘書處於接獲各校推薦名單後,直接將該組學生之IELTS報名表及報名費
     轉交澳洲大學聯盟報名IELTS考試,於確定考試日期(暫定八十九年三月
     二十五日)後,由秘書處通知學生考試時間地點。IELTS報名表及測驗簡
     介詳見附件。

  2. 法語區研習組:
     秘書處將通知該組學生與英語區研習組同一時間地點舉行測驗。

(二)第二階段甄選測驗時間及地點(口試)

      暫定中華民國八十九年四月九日假國立台灣大學舉行測驗。

六、參加甄選資格:

 1. 二○○○年八月升大三之在學學生。
 2. 在校成績優良者。
 3. 英語區研習組參加甄選的學生:英文能力須能達IELTS 6.0以上者。(約相
    當於托福580分)
 4. 法語區研習組參加甄選的學生:法文有聽、說、讀、寫能力者。
 5. 參加甄選的學生,由所屬學校校長推薦。


七、報名資料:
以下所列甄選資料 (個人作品除外) 請依第一及第二階段所須分別裝訂後,一併於八十九年三月十七日中午十二時前由各校彙整寄達秘書處。
 l. 第一階段甄選所需資料:
  (1) 個人資料表(詳見附件)。
  (2) 一年級全年及二年級上學期英文成績單。 
  (3) 校方中文推薦函。
  (4) 家長同意書(詳見附件)。   
  (5) 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學生證正反面影本。
  (6) IELTS報名表及報名費(報名表詳見附件;報名費新台幣三千五百元整,
      以郵局匯票繳交,抬頭「澳洲大學聯盟」;法語區研習組免繳該項資料)。   

 2. 第二階段甄選所需資料:
  (1) 自傳(英語區研習組以英文撰寫,法語區研習組以法文撰寫)。
  (2) 前往加拿大修課之學習計畫書 (英語區研習組以英文撰寫,法語區研習
      組以法文撰寫)。   
  (3) 希望前往之加拿大學校、科系志願,選擇十個學校,依序排列 (志願表
      詳見附件)。
  (4) 系主任或教師英文推薦信共兩封 。法語區研習組須另附法語能力推薦信
      乙封。  
  (5) 其他能力證明或個人作品(可選擇性檢附)。

八、錄取通知:
     錄取與否均以快捷郵件通知結果。
 
 九、獲獎助參加交換學生之義務:
 1. 交換學生於研習完畢後,必須回到該生所屬學校繼續就讀。
 2. 於學期結束回國後一個月內繳交來回機票票根 、在加研讀成績單及心得報
    告。 
 3. 獲獎學生前往加拿大研習時,仍須於原就讀學校註冊繳費。
 4. 必須按自己所屬學校規定於出國前自行辦妥出國手續。   
 5. 應於中華民國九十年五月三十一日前,提供各項補助項目之原始憑證 (發
    票、領據、收據及機票票根等)。
 6. 獲獎學生須自行辦妥出國手續前往交換學校註冊就讀 ,於一年之交換計畫
    結束後,返回原屬學校就讀。   

十、獎學金: 
 1. 補助項目:
  (1) 往返機票:來回經濟艙機票上限NTD39,000。
  (2) 生活費: CAD600(每月)至多十個月(以加拿大學期起始時間為依據,
               補助在學期間生活費)。  
  (3) 書籍費:CAD1,000。 
  (4) 雜費及其他費用(保險費、郵遞費等):NTD10,000。
 2. 核發單位:中加高等教育會議國家秘書處。
 3.    生活費撥款方式:
  (1) 第一期:中華民國八十九年九月一日撥款CAD3,000。
  (2) 第二期:中華民國八十九年十二月十五日撥款CAD3,000。
 4. 書籍費及雜支之請款方式:
    須由獲獎學生提供實際支出之機票 、生活費領據、發票、收據或其他憑證
    等交給秘書處,以便代為請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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