攜帶肉類及肉類製品進入英國之規定

英國政府公告】

若您由歐盟或歐洲經濟區域 (EuropeanEconomic Area)*以外國家進入英國,您僅可攜帶:

一公斤以下的煮熟肉類,需為罐裝或置於其他密封容器內。

若您有意攜帶一公斤以上或未經適當烹調的肉類,則:

此貨品很可能在您入境英國時被沒收並銷毀;您可能遭到起訴,若判決成立,最高可罰鍰五千英鎊,或判處兩年有期徒刑。

其他有關乳製品及魚類製品的進口亦有所限制。

*EuropeanEconomic Area:奧地利、比利時、丹麥、芬蘭、法國、德國、希臘、冰島、愛爾蘭、義大利、列支敦士登、盧森堡、荷蘭、挪威、葡萄牙、西班牙、瑞典。

 

資料載錄自:英國貿易文化辦事處 2003/1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