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九十二年度公費留學(含獎學金申請)九月二十九日開始接受報名

教育部公佈本公費留學考試類別,名額及考試時間。本年此項考試之特色為增設留學獎學金類別。

本年公費留學計分為五大類別:「一般公費留學」名額五十五名;「博士後研究人員」名額二十名;「短期研究人員」名額十名;「專案培育重點科技短期研究人員」名額三十五名;新增「留學獎學金」名額四十二名。

本年「一般公費留學」及「留學獎學金」之報名日期為九月二十九日至十月十三日,「一般公費留學」筆試測驗日期訂於十二月二十日、二十一日假台灣科技大學舉辦,「博士後研究人員公費留學」、「短期研究人員公費留學」及「專案培育重點科技短期研究人員」之報名日期為十一月十七日至十二月十五日。

「留學獎學金」不限學門,採書面審查,依留學學校系所之良窳及申請者過去學業表現及研究計畫等項目進行審查。申請資格為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年齡在三十五歲以下,已申請到二00三年國外(不含大陸地區)優秀大學校院研究所博(碩)士班入學同意函或入學許可(含尚未出國留學及已出國留學),且未獲政府其他留學獎助金者。申請時並須提供相關研究計畫等以供審查,本獎學金首次核發一年,可視留學成績等續申請一年,獎學金額視留學校院有無學雜費用之繳交,每年核發美金一萬元或二萬元,今年預計錄取四十二名。

九十二年「一般公費留學」類別名額,調整為五十五名,有關之應考學門、研究領域、應考科目、留學國家、錄取名額及應考資格等項目亦均已確定,另為充分運用公費鼓勵優秀學子,避免閒置無人錄取學門之名額,本年特別規定,得經公費留考委員會之決定,將各學門原定錄取名額在有缺額之情況下,於其他學門間擇優流用。

上述各項公費留學簡章於九月上旬,可至教育部員工消費合作社購買(臺北市中山南路五號或逕電02-23566054洽詢郵購細節)。相關資料,均另公佈於教育部國際文教處網站(網址:www.edu.tw/bicer/)。

 

資料載錄自:教育部國際文教處 2003/08/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