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非移民簽證費2002年12月新措施

美國國務院宣布,自十二月一日起,所有非移民簽證申請案均須附上總額相當於一百美元的申請費收據,即自十一月一日起生效的新費率。在十一月一日前已購買的申請費收據,金額若不滿一百美元,則自十一月三十日後須補足差額。

申請人十一月一日前購買的金額不足一百美元的收據,一年內依然有效;只是在十一月三十日以後申請非移民簽證時,必須多加一張補足差額的收據,使總額成為一百美元。

向美國在台協會台北與高雄辦事處申辦簽證的申請人,可以在郵局購買劃撥收據,帳號是19189005。美國在台協會非移民簽證科受理申請簽證的時間是,每週一至週五,上午七點三十分到十一點三十分。高雄分處是每週一至週四,上午八點三十分到十一點三十分。十一月廿八日星期四及十二月二日星期一不辦理簽證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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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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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美國在台協會 2002.11.25 新聞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