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與加拿大簽署「台加青年交流瞭解備忘錄」


 

外交部於台北時間2010416與加拿大簽署「台加青年交流瞭解備忘錄」,自20107月開始,加拿大將開放200個名額讓台灣青年到加拿大打工度假。除了澳洲、紐西蘭、及日本之外,加拿大將是台灣青年打工度假的最新選擇,以下則是外交部對外發出的新聞稿。


為落實馬總統揭櫫的「文化外交」及「青年交流」理念,並積極培養台加青年對國際事務的瞭解,我與加拿大政府經過一年多的努力,就「台加青年交流瞭解備忘錄」的內容達成共識,並於台北時間本(99)年4月16日凌晨由我國駐加拿大代表李大維與加拿大駐台北貿易辦事處代表傅雷澤(Scott Fraser)在加拿大外交部完成簽署儀式。雙方同意本備忘錄預定於本年7月起實施。加拿大是繼紐西蘭、澳洲及日本之後,第四個與我簽署類似協議的國家。

依據該協議,台加雙方同意未來每年雙方代表處及辦事處得對符合規定的申請者核發停留效期12個月的多次入境簽證。本年先以台加雙方各200名青年為限,適用對象為18歲以上至35歲以下,計畫在對方國境內實習、打工或旅遊並從事打工活動賺取旅遊所需資金的個人。此一協議可使資力不豐但盼望走向國際、經歷世界的我國年輕人有一絕好機會,以工作方式遊覽加拿大、學習語言及體驗加拿大文化風貌,此實為我國外交作為增進民眾利益的具體展現。

台加雙方人民交往密切,我國政府亦期盼透過該項制度的實施,使加拿大青年也有機會來台灣實地瞭解我國風土民情,更進一步提升台加實質友好關係。

協商備忘錄的過程中,台加雙方曾多次交換意見,並經我國政府相關主管機關,包括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行政院青年輔導委員會、教育部、財政部、外交部等相關單位充分討論後達成共識,再經外交部及我駐加拿大代表處與加拿大方面交涉,順利完成簽署。由此可見,加拿大對我國人赴訪不僅持正面歡迎的態度,且同意我成為加拿大第26個青年交流(打工度假)訪客的來源國。



資料來源: 中華民國外交部

by edu-fair.com on 2010.05.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