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人入出境新加坡注意事項
新加坡為支持打擊恐怖組織之金融與洗錢活動,自民國96年11月1日起,任何旅客入出境新加坡時,倘攜帶超過3萬星元(約合新台幣66萬元)之現鈔或支票等票據,必須填表申報。未按規定申報者,除所攜帶未申報之貨幣或票據將被沒收外,並可能遭罰5萬星元(約合新台幣110萬元)或坐牢3年,或二者兼施,提醒國人注意。 前項申報表格將在星國海關之紅色報關通道發給,出境新加坡之旅客請在填妥申報表格後,交給移民櫃臺之移民官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