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利亚


签证相关单位
区别 北京大使馆签证处 上海总领事馆 广州总领事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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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 5140 4424
传真:(010) 5140 4166
地址:中国北京市朝阳区东直门外大街21号
邮编:100600
电话咨询服务:13:30-16:00(星期一至星期五)
窗口对外服务: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对个人开放。周一、二、四、五下午2:00-4:00, 对专办员开放
Email immigration.shanghai@dfat.gov.au
电话:(021)6279 8098
传真:(021)6279 8022
地址:上海南京西路1376号上海商城401房澳大利亚驻上海总领事馆签证处
邮编:200040
电话咨询服务:上午9:00-12:00,下午13:30-16:30(星期一~五)
窗口对外服务:上午8:30-12:00,下午13:30-15:30(星期一~五)
Email: visaenquiries.guangzhou@dfat.gov.au
电话: (020) 38140250
传真: (020) 38140251
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临江大道3号, 发展中心12楼
邮编: 510623 
电话咨询:14:00-16:30(星期一、二、四、五)
窗口对外服务:8:30-12:00(星期一至星期五);15:00-16:00(星期一、二、四、五)(只限于贴签
)

生签证 - 上海签证处
                  学生签证所需文件清单*适用于申请赴澳大利亚留学的常住在中国或新西兰的中国公民

签证申请费以澳币支付可通过信用卡,汇票或银行支票的方式汇款至澳大利亚移民及多元文化土著事务部 必须支付申请费,否则本次学生签证申请无效。
一份填写完整并签了名的学生签证申请表格(157A表) – 必须递交申请表格,否则本次学生签证申请无效。
一份填写完整并附有签名的家庭成员表(54表)。
一份本清单的复印件,列明您在递交申请时所提供的材料
如已有护照,请提供主申请人及随行人员护照首页和备注页的复印件。请不要在此时提供您的护照原件。
请提供主申请人及随行人员身份证的复印件。
如果您所提供的通信地址在中国,请提供四张写有姓名及地址的中文的不干胶贴条。
如果您所提供的通信地址不在中国,请提供四张写有姓名及地址的英文的不干胶贴条。
主申请人及随行人员,每人需提供四张近六个月内拍摄的护照照片。
提供户口本每一页的清晰复印件的公证书。
如果你未满18周岁,并且/或者你的父母为你支付在澳大利亚学习期间的费用,请提供注有你父母姓名的你的出生证明的公证书。
如果你的祖父母/外祖父母为你支付在澳大利亚学习期间的费用,请提供
   .注有你父母姓名的你的出生证明的公证书,以及注有你祖父母/外祖父母姓名的你的父母的出生证明的公证书。
如果你的兄弟姐妹为你支付在澳大利亚学习期间的费用,请提供
  .注有你父母姓名的你的出生证明的公证书,以及注有其父母姓名的、你的兄弟姐妹的出生证明的公证书
如果你未满18周岁,并且在澳大利亚不与父母双方中任何一人或法定监护人共同居住,请提供
  .由每所你即将就读的学校签署的监护证明,证明有关学校将负责你在澳期间的食宿,生活保障和基本福利问题。或者
  .由你父母书面指定的一名常住澳大利亚的21岁以上亲属出具的法律声明书,证明他/她将负责你在澳期间的食宿,生活保障和基本福利问题;以及
  .相关人员的出生证明的公证书和能证明你们之间亲属关系的法律文件以及在过去10年中你的指定在澳亲属曾居住过超过12个月的每一个国家警方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见47P表)
  .有资格成为指定看护人的亲属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姨母/姑母,叔伯/舅父,侄女/外甥女,侄子/外甥,继父母,异父母兄弟,异父母姐妹,继祖父母,继叔伯,继伯/婶母,继侄子(
)
如果你在开学时未满18周岁,请提供
  .亲生父母双方分别出具的同意子女赴澳留学的信函原件;以及父母双方身份证的复印件。
如果您有配偶,请提供结婚证书的公证书。如果您是新近结婚或非婚同居,请提供相应的婚姻或同居关系附加证明材料。
如果您有未满18周岁的未婚子女,请提供注明他们父母姓名的出生证明的公证书。
如果您有子女赴澳与你共同居住,并且子女已满5周岁或在澳期间即将年满5周岁的,请提供由孩子即将就读的澳大利亚学校出具的留位证明信(Offer of a place in a course)原件。
如果您有未满18周岁的子女赴澳随行并与您在澳共同居住,并且父母的一方将不在澳大利亚居住,请提供其不赴澳大利亚的父/母方亲笔签署的同意其赴澳信函的原件,并附上其身份证的复印件 。
157A表 – 学生签证申请表
54表 – 家庭成员表(PDF格式)
提名919表(如果你是陪读,且你的父母或配偶已获得学生签证并在澳)

            
     学历及语言要求
 
必须在提出签证申请时递交留位证明信原件,否则本次学生签证申请无效。每封信需注明你就读课程的层次,课程名称,课程及学校的CRICOS代码,课程的起止时间和所有课程的全部费用。请注意,如果你申请的签证类别要求你参加英语语言课程,但申请中并未提供此类课程的留位证明信,将会导致被拒签。
请提供你已获得的学历/学位证明的清晰复印件及公证书。
如果你申请读高中,请提供由你目前学校出具的表明你的年级、班级的在读证明原件
如果你申请的学生签证类别要求你提供雅思成绩,请提供认证的或公证的雅思成绩单(必须是递交申请前2年内参加的考试)。
如果你申请571类别的学生申请,年龄在16周岁或稍大一点,寻求得到雅思豁免,你必须在申请中填写并递交“571类学生申请补充表格(小/中学课程)”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资金证明

如果你/你的配偶,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姑姨叔(伯)舅中任何一方为你支付在澳大利亚学习期间的费用,请提供由他们目前就职的工作单位或离职前的工作单位(如已离职)开具的注有其工作职务、工资、其它收入情况以及工作年限的公函原件 。
如果姑姨叔(伯)舅为你支付在澳大利亚学习期间的费用,他们必须常住澳大利亚而且是澳大利亚公民/永久居民或者是符合条件的新西兰公民 。
如果你/你的配偶,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姑姨叔(伯)舅中任何一方为你支付在澳大利亚学习期间的费用,请提供他们额外收入来源证明文件的清晰复印件及复印件的公证书 。
额外收入来源包括商业利润,股份分红等,证明材料可包括税收记录或营业执照等。这些材料必须清楚表明所得收入的性质 。
请提供你/你的配偶,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姑姨叔(伯)舅中任何一方持有的在递交申请前已够6个月存期的存款证明,包括: .由银行出具的能够证明申请期间该存款仍然在帐上的存款证明公证件;以及上述存款证明中涉及的所有银行存折/存单的经公证或认证的复印件  *单独提供利息清单不能用来证明有关存款的金额与期限
如果下列机构能为你提供足够的资金担保,请提供资金证明的原件:你所申请的学校、澳洲联邦政府或澳洲州政府或领地政府、 其它国家的中央机构、 或者多边国际机构。

               ●  申请地点

现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新西兰的中国公民在澳大利亚境外提交赴澳学生签证申请,需把他们的签证申请材料直接邮寄到移民部在阿德雷得的审理中心当阿德雷得海外学生审理中心(AOSPC)收到学生签证申请后,将在2周内向申请人或指定代理人发出收悉函及体检表格。阿德雷得海外学生签证审理中心批准学生签证后,在中国居住的中国国籍申请人将在上海签证处贴附其签证。当阿德雷得海外学生签证审理中心通知你时,你应将护照寄往上海签证处

              ●  签证贴附时间

上海总领事馆移民处将在收到你所提供的上述所有材料后的5个工作日内签发你的签证。挂号信大约需5个工作日的邮寄时间。


              ●  签证申请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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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日起至2008年12 月31日, 申请费(人民币)为:  

• 访客签证(类别676) 人民币690元
• 短期商务签证(类别456)  人民币690元
• 非商务临时居民签证 人民币1,730元
• 商务临时居民(类别457)签证 人民币1,730元
• 商务临时居民(类别457)担保 人民币1,970元
• 商务临时居民(类别457)提名 人民币410元
• 留学签证 (类别570-576) 人民币3,110元
• 配偶/家庭移民签证 人民币9,810元
• 回澳居留签证 人民币1660元
• 澳大利亚继承类公民证 人民币760元

请注意: 从2009年1 月1日至2009年6月30日, 申请费(人民币)将作以下调整:

• 访客签证(类别676) 人民币490元
• 短期商务签证(类别456) 人民币490元
• 非商务临时居民签证 人民币1,210元
• 商务临时居民(类别457)签证 人民币1,210元
• 商务临时居民(类别457)担保 人民币1,380元
• 商务临时居民(类别457)提名 人民币290元
• 留学签证 (类别570-576) 人民币2,180元
• 配偶/家庭移民签证 人民币6,890元
• 回澳居留签证 人民币1,170元
• 澳大利亚继承类公民证 人民币530元

  以上数据仅供参考,申请以签证单位最新公布信息为准,请上签证单位网站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