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簽證赴英遊學須知


  1. 赴英遊學應選信譽可靠之遊學中心安排學校宿舍,倘需借住寄宿家庭,則應注意人身及財務安全。
  2. 行前請於本局「旅外國人動態登錄」網頁輸入英國聯絡資料,並隨身攜帶本局「出國旅行安全實用手冊」及駐英國代表處24小時急難救助電話:(002-44-7768-938765),及駐愛丁堡辦事處24小時急難救助電話:(002-44-7900-990385),以便駐處可給予及時之協助。
  3. 曾有申請英國留學、觀光、工作簽證遭拒紀錄,仍應在台先行辦妥簽證再行來英,以免被拒免簽入境而被遣返。
  4. 入境時應隨身攜帶參訪目的相關文件,如學校入學許可、住宿地址、接待人員姓名、生活費用、回程機票等備供查核。
  5. 不可攜帶任何肉類及其製品(如香腸)或含肉類配料之泡麵(如肉燥麵)等食品入境。經海關時菸酒未逾免稅數量(年齡未滿17歲不准攜帶香煙與酒),自用物品未達課稅限額(300英鎊),所攜現金在1萬歐元(或其他等值貨幣)以下,可走綠色通道(免驗通關),否則應走紅色通道依實申報及繳稅。
  6. 赴英後應即向國內家人報平安,並告知住宿住址、屋主姓名、電話,並應查察住家學校附近警察電話與地址。與寄宿家庭保持良好互動,自已亦應注意住處門窗是否牢靠,門鎖是否齊全,若有疑慮應通知學校人員,並即要求房東改善。
  7. 現金應存入銀行,上課、課外教學、參訪活動均應集體進行,或至少與朋友同行,不可單獨行動,避免單身前往酒吧,不搭乘陌生人車,夜間不到人少之處所,治安不佳地區尤應避免深夜前往。
  8. 一旦發生意外事故,特別注意證據之保全不可破壞現場,並應立即報警處理,如有語言困難,可洽請房東或學校人員就近給予立即之協助,或撥打本處緊急電話。
  9. 在英遊學期間若擬自英前往申根國家旅遊,在台應先辦妥申根簽證;赴英後所持若非長期簽證,不易在此間申請到申根簽證。
  10. 遊學期間出入境英國次數及間隔原則上並無限制,但訪客須注意不得在12個月內合計在英停留超過6個月之規定,違者可能會被拒入境。(**所稱12個月係指使用免簽第1次即開始計算至12個月,如第1次使用免簽為200934日,其間出入4次,至201033日止,所有在英停留期間總計不得逾6個月)

入境旅客報關規定:

1. 非來自疫區旅客不須繳免疫證書。
2. 旅客攜帶行李物品內有食品其禁止及限制項目如下:

20081215日英關稅總署(HM Revenue & Customs)已於971215日公告禁止從非歐盟國家攜帶含肉類配料之泡麵等食品入境英國,違者將予罰款甚或監禁。其中肉類包含牛、羊、豬、家禽、野生動物及含有肉類的麵(包括泡麵)、香腸、臘肉、牛肉乾、豬肉乾、各類肉脯和肉鬆等產品,或含有肉類或豬油製造的月餅、含有肉類的湯等,不論是否新鮮、乾製、腌烤、煮熟、冷藏、粉狀、罐裝或真空包裝及乳製品,均禁止入境,惟嬰兒奶粉、嬰兒食品及醫療需要之特別食品,其數量僅限停留期間自用。另部分海鮮、海鮮製品及水果和蔬菜有重量限制,請國人特別留意,以免觸法受罰。相關規定及詳細禁止項目,請參閱該署網頁,並以該網頁公告之資料為準。

3. 旅客攜帶行李物品,如係自用者其免稅品及數量限制如下:

a. 菸類:香煙200支香煙或小雪茄100支或雪茄50支或煙草250公克。
b. 60cc
香水,250cc化妝水。
c. 
酒類:4公升的無氣泡佐餐葡萄酒。
d. 1
公升酒精含量超過22%的飲料或2公升酒精含量不超過22%的飲料(例如烈
    葡萄酒或汽水)
e. 
其他物品包括禮品及紀念品總價值在300英鎊以內免稅。(**注意:年齡未滿
    17
歲不准攜帶煙草與酒。
)

4. 禁止攜帶與管制入境物品:
 . 違禁品(完全被禁止的貨物)

i. 禁藥,例如海洛因,嗎啡,可卡因,安非他命,巴比妥酸鹽、LSD和大麻。
ii.
攻擊性武器,例如槍械、子彈、炸藥、刀械以及其他兵器;彈簧刀,指節銅
   套和其他一些技擊武器。
iii.
有下流和猥褻兒童內容的物品,包括書,雜誌,電影,錄影帶,雷射唱片和
     軟體。
iv.
偽造和非法翻製侵犯專利權的貨品

. 限制貨物(必須有一張許可證才能進口的貨物)

i. 輕型武器,爆炸物和彈藥,包括電擊器(例如 stunguns)和瓦斯罐。
ii.
活動物要有英國進口許可及通過隔離檢方能攜帶入境。
iii.
瀕臨絕種動物,包括鳥類和植物,無論活體或者死體;或其皮毛,象牙或
     係皮革製成物品,均在管制之列。
iv.
未被允許在英國使用的無線裝置。

5. 攜帶現金申報規定:

2007615日起,由非歐盟國家入境英國及出境前往非歐盟國家,所攜現金(包括各式支票及銀行匯票)超過1萬歐元(或其他等值貨幣)者,須向英海關申報,未依規定申報,或申報不實,將處以最高5000英鎊之罰鍰。至旅客在英國與其他歐盟國家之間往來則不須申報。

6. 胸部X光肺結核檢查規定:

國人來英長期居停留(包括持學生簽證至英就學同學),入境時須進行胸部X光肺結核檢查,故出發前宜先作該項檢查,並隨身備妥英文版之健康檢查表及X光片以利查驗,若入境英國時在機場醫務室再作該項檢查,至少費時12小時,易耽誤行程。

7. 安全檢查規定:
  . 
手提行李限制:英國境內包括英格蘭希斯羅、曼徹斯特,及蘇格蘭格拉斯哥
    、愛丁堡等主要的22個機場自200817日起放寬旅客手提行李限制。
    每位旅客可攜帶2件手提行李(每件不能超過56cm*45cm*25cm)上機。有關詳
    情仍請事先洽詢所搭乘的航空公司。

a. 隨身攜帶液體限制:僅可隨身攜帶100毫升的液體,且所有液體(包括:乳
    霜、凝膠等)容器須裝在一個長、寬各20公分可封口的透明塑膠袋內。
b. 
鋒利物品請裝入託運行李中,不得隨身攜帶。
c. 
英國境內所有機場託運的行李重量為每件不得超過32公斤。

8. 旅客退稅規定:
 . 
來英短期旅遊或長期居住人士,離境時符合下列條件者,可申請退還購物時之
   加值稅(VAT 15%)

a. 長期離開或不在英國,或全(課稅)年度都在國外。
b. 
旅客在英(課稅)年度內少於183天,或連續四年每年平均少於91天。
c. 
欲辦理退稅,購物時須向商家索取退稅單,出境時前往指定櫃台向海關人員
    出示填妥之退稅單及攜出商品即可在機場取回稅款(VAT 15%)

以上資料以官方發佈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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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外交部領事局 ; 發布日期:2009/9/29

by edu-fair.com on 2009.1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