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外交部領事事務局


「接近役齡」的定義:指男子年滿十六歲當年一月一日起至屆滿十八
歲當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應繳文件:
申請書乙式二聯。
照片三張(三個月內拍攝之二吋彩色光面、脫帽正面、半身,人像自下顎至頭
頂之長度不得少於二、五公分或超過三公分,背景 須單色,勿著軍警制服或戴
墨鏡
國民身分證正本(驗畢退還)。
戶口名簿正本或最近六個月內辦理之戶籍謄本。(現持舊照係民國八十
四年以後在國內申請者可免繳)
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各二件(分開附貼於申請書上)。
護照規費薄頁:新台幣壹仟元,厚頁:新台幣壹仟貳佰元。
身分證上未登記出生地者,應先向戶政單位辦理出生地補登錄手續。
若無法即時在身分證上補登錄出生地或提出載有出生地之戶籍謄本者,
可由本人先以具結方式辦理,事後再自行前往戶政機關辦理出生地補
登錄手續。
其他文件:
(1)「接近役齡」男子出國具結書(由本人及法定代理人聯名簽
           章具結,並附貼法定代理人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2)有效舊護照及護照內入出境許可條碼頁影本乙頁(有效之
          入出境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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