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外交部領事事務局 |
「接近役齡」的定義:指男子年滿十六歲當年一月一日起至屆滿十八 歲當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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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繳文件: | |
申請書乙式二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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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身分證正本(驗畢退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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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各二件(分開附貼於申請書上)。 | |
護照規費薄頁:新台幣壹仟元,厚頁:新台幣壹仟貳佰元。 | |
身分證上未登記出生地者,應先向戶政單位辦理出生地補登錄手續。
若無法即時在身分證上補登錄出生地或提出載有出生地之戶籍謄本者, 可由本人先以具結方式辦理,事後再自行前往戶政機關辦理出生地補 登錄手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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