捷克
申請單位:
地址:台北巿基隆路二段51號8樓之3
電話:02-2738-9768
傳真:02-2733-3944工作天:七天
簽證費用:
單次及多次簽證所須文件(商務、觀光)
1.申請表格一份
2.照片兩張
3.護照正本(8個月有效期)
- 簽證有效期為六個月,最多可停留30天。
- 簽證核發正常須 四/五 個工作天。(每年寒、暑假及連
續假日前,工作天數可延長七至十天)
申請簽證時間: 禮拜一至五A.M.9:30-12:30
領件時間: 禮拜一至五A.M.10:00-12:30
- 簽證費(商務、觀光)
單次簽證 |
NT.1,400 |
雙次簽證 |
NT.1,950(申請表格兩份,照片四張) |
六個月多次 |
NT.3,600 |
急件加 |
NT.1,300(隔天領件) |
注意事項 :
- 申請表格請以英文打字或英文正楷書寫。
- 各旅行社送領簽證時,請務必攜帶公司章,如未攜
帶公司章則不能領件。
- 申請簽證時請將護照封套取出。
- 簽證人數達十人以上,請另打一份大表格:英文姓
名、護照號碼、出生年月日、國籍(Taiwan, R.O.C.)
性別。
- 自即日起,簽證申請表格每份酌收工本費伍元,而
現場辦理則免收工本費**
另註:簽證之准駁,依國際慣例本辦事處有權拒絕透露
拒發簽證之原因。
觀光 \ 商務簽證
以上資料僅供參考,申請以簽證單位最新公佈資訊為
準,請上簽證單位網站查詢。
資料來源:外交部 |